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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最新消息 2025年9月11日,聆达股份(300125)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盘后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聆达股份(300125)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涉案期间,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悦正丰)、安徽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旭)、浙江容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容硕)、铜陵市正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正丰)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聆达股份的关联方。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聆达股份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先后两次将其在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村镇银行)3,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天津首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首宇)等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涉及金额6,000万元。 2023年11月5日,聆达股份时任董事长王明圣、时任副董事长林志煌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金寨嘉悦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4年1月11日,关联方嘉悦正丰与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合同》,融资1,600万元。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出具《连带保证担保函》,承诺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聆达股份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1.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其中,关联方担保6,600万元,2023年期末余额5,00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 对上述担保事项,聆达股份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3年10月24日和2023年11月5日发生的2笔合计8,000万元对外担保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2%;2023年期末余额5,00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6月12日,关联方安徽新旭与金寨嘉悦签订《光伏支架及安装采购合同》,并通过预付款的方式占用380万元。该占用资金已于2023年9月归还。 2023年7月5日,金寨嘉悦与安徽骏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骏鑫)签订《工程承包备忘录》,安徽骏鑫一次性缴纳1,000万元作为承建工程的定金,该资金转至关联方嘉悦正丰形成资金占用。该占用资金已于2024年11月归还。 2023年7月24日,金寨嘉悦将其在华明村镇银行的3,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天津首宇对应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汇票贴现后资金3,000万元转至关联方铜陵正丰形成资金占用。该占用资金已于2024年2月归还。 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期间,金寨嘉悦与华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签订配资采购合同,采购资金转至王明圣和林志煌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账户形成资金占用,其中王明圣占用1,000万元,林志煌占用1,000万元。该占用资金包括利息费用共2,020.56万元已于2024年11月归还。 2023年12月25日,金寨嘉悦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80万元,该资金转至关联方浙江容硕形成资金占用。该占用资金已于2024年11月归还。 聆达股份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聆达股份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至9月期间发生的2笔合计5,000万元资金占用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2023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期末余额5,648.08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1%。 聆达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聆达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四条第八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决定对聆达股份(300125)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聆达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合计罚款50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依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聆达股份(300125)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中登律师提醒受损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聆达股份(300125)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2.一审胜诉!荣联科技(002642)股票索赔案法院已做出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4.宜通世纪(300310)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5.路通视信(30055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6.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力源科技(68856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7.云内动力(000903)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8.二审判赔!农尚环境(300536)索赔案,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诉讼 9.威孚高科(000581)收到证监会警示函,投资者索赔诉讼进行中 10.奥联电子(30058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7.西陇科学(002584)股票索赔案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8.罗普特(688619)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9.诉讼时效仅剩1个半月!思创医惠(300078)行政处罚年报造假事项已有二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扬子新材(002652)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21.易事特(300376)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3.最新消息!金一文化(002721)股票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4.一审胜诉!保利联合(002037)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25.二审已判!华铁股份(000976)股票索赔案投资者胜诉,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26.东方园林(002310)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7.一审胜诉!太安堂(002433)股票索赔案已收到法院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聆达股份(300125)索赔诉讼中
3.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安妮股份(002235)索赔股民一审胜诉,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
12.海越能源(600387)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其中部分案件已有二审判决,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13.一审胜诉!鸿博股份(002229)股票索赔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14.一审胜诉!宁科生物(600165)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股票索赔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15.诉讼时效仅剩1个半月!卓锦股份(688701)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调解案例,投资者请勿错过索赔良机
16.诉讼时效仅剩2个月!模塑科技(000700)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良机
22.鼎龙文化(002502)收到证监会预先处罚,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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