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专栏

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日海智能(002313)第一次处罚引起的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

发布日期:2025-03-17 08:00:06 76

 ——关注中登  索赔不迷路——

更多索赔信息详见此处合集   
行政处罚
已有判决的可索赔股票
中登律师判决书--股票索赔案件
精选股票索赔名单—索赔诉讼中
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监管措施等的股票

日海智能(002313)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日海智能 (002313)索赔条件:

1)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第一次处罚,已有一审判决)。

2)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8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8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第二次处罚)。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案件进展 

2025年1月4日,日海智能(002313)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日海智能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日海智能(002313)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罚款。这是日海智能第二次收到证监会的处罚。

此前,日海智能(002313)2024年1月4日公告第一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348.41%。上述事项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第一次处罚,日海智能(002313)于202411月30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披露: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深圳中院对李某、徐某等22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在本案中,上述22名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金额为2112.15万元(含部分原告变更诉请标的金额),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的赔偿金额合计为1014.6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深圳中院的认定,后续投资者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海智能(002313)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中登律师提醒受损的投资者,日海智能(002313)第一次处罚引起的索赔案诉讼时效至2025年4月底到期,截止至2025年3月中旬仅剩1个多月的时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良机。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日海智能 (002313)索赔条件:

1)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第一次处罚,已有一审判决)。

2)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8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8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第二次处罚)。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航天动力、力源科技、思创医惠、超讯通信、安妮股份、模塑科技、摩登大道、宜通世纪、格力地产、罗普特、日海智能、海越能源、路通视信、奥联电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


1.天沃科技(002564)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荣联科技(002642)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3.安妮股份(002235)索赔股民一审胜诉,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

4.宜通世纪(300310)公告股票索赔案已有调解或者判决案例,后续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5.路通视信(30055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6.诉讼时效仅剩半年!力源科技(68856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7.恒宝股份(002104)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涉专网通信系列索赔案件汇总


8.诉讼时效仅剩2个月!日海智能(002313)第一次处罚引起的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


9.威孚高科(000581)收到证监会警示函,投资者索赔诉讼进行中

10.奥联电子(30058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1.航天动力(600343)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2.海越能源(600387)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其中部分案件已有二审判决,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13.鸿博股份(002229)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投资者可据此提起索赔诉讼

14.一审胜诉!宁科生物(600165)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股票索赔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15.卓锦股份(688701)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调解案例,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16.模塑科技(000700)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

17.西陇科学(002584)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8.三盛教育(300282)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19.思创医惠(300078)行政处罚年报造假事项已有二审判决,仍在诉讼时效内可索赔


20.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东海A退(000613)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1.易事特(300376)股票索赔案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


22.鼎龙文化(002502)收到证监会预先处罚,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23.金一文化(002721)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图片


 

  联系我们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519861979(同微信)

座机:010-62000518

网址:www.zd-l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
    北环中心A座1010室


图片



扫码关注了解


更多新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