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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云股份(300097)、江苏阳光(600220)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上交所监管函,投资者可据此提起索赔诉讼

    智云股份(300097)、江苏阳光(600220)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上交所监管函,投资者可据此提起索赔诉讼

    •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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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云股份(600220)索赔条件: (1)凡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4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2)于2024年4月1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江苏阳光(600220)索赔条件: (1)凡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1月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