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专栏

最新消息!倍轻松(688793)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发布日期:2026-06-16 08:00:19 5

——关注中登  索赔不迷路——


 

图片


更多索赔信息详见此处合集   

行政处罚
已有判决的可索赔股票
中登律师判决书--股票索赔案件
精选股票索赔名单—索赔诉讼中
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监管措施等的股票


倍轻松(688793)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于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202512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倍轻松(68879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6年6月13日,倍轻松(688793)布公告称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倍轻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倍轻松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倍轻松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涉案期间,马学军直接持有倍轻松40.48%股份,是倍轻松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倍轻松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024年期间,马学军通过安排孙公司深圳市倍轻松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转出资金、组织部分员工申请备付金借款、向供应商提前支付采购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发生额、归还额、余额分别为8,593.29万元、6,060万元、2,533.29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发生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资金占用发生额、归还额、余额分别为5,400万元、5,400万元、0万元,遗漏发生额3,193.29万元、余额2,533.29万元未披露,分别占公司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8.63%、6.85%。2025年4月,倍轻松与马学军主动向我局反映部分有关情况;截至2025年5月,马学军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


2、倍轻松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马学军三次指使倍轻松向健康科技转账用于开立定期存单,并以相关定期存单到期的本息金额为最高质押担保余额,分别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9月12日、2025年1月6日为绍兴茂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捷威企业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浙江安臻新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3,024.75万元、3,010.50万元、3,022.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7%、7.43%、7.46%,质押担保所获资金最终由马学军使用。


上述担保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均未进行临时公告。2025年4月,倍轻松与马学军主动向我局反映部分有关情况;截至2025年4月,马学军已归还相关借款,公司上述担保责任已解除。


我局认为,倍轻松未及时披露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质押担保事项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倍轻松(688793)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倍轻松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拟被深圳监局合计罚款101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依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倍轻松(688793)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中登律师提醒受损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202512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倍轻松(68879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卓朗科技、智云股份、聆达股份、国中水务、兴源环境、证通电子、中装建设、中青宝、超华科技、百利科技、英飞拓、普利制药、易事特、宜通世纪、龙宇股份、任子行、鹏都农牧、左江科技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


往期推荐










最新消息!元道通信(301139)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天喻信息(300205)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亿利洁能(600277)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普利制药(300630)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一审胜诉!鸿博股份(002229)股票索赔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智云股份(300097)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鼎信通讯(603421)股票索赔案已有二审生效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卓朗科技(600225)股票索赔案已有生效判决投资者已获赔,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最新消息!达华智能(002512)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中青宝(300052)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被刑事拘留引发的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超华科技(002288)/超华3(400243)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威创股份(002308)/威创3(400253)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左江3(400232)/左江科技(300799)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中装建设(002822)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永悦科技(603879)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诉讼时效仅剩4个多月!凯撒旅业(000796)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诉讼时效仅剩3个月!世纪华通(002602)股票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赔,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海泰发展(600082)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熊猫金控(600599)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向日葵(300111)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司尔特(002538)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证通电子(002197)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二审判赔!世纪华通(002602)股票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赔,诉讼时效仅剩1个多月!

一审胜诉!观典防务(688287)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诺泰生物(688076)股票索赔案已有先行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葫芦娃(605199)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贵州百灵(002424)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此前业绩预告违规索赔案投资者二审胜诉

新智认知(603869)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上海新阳(300236)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三佳科技(原文一科技)(600520)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益佰制药(600594)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任子行(300311)股票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海越能源(600387)/海越3(400276)收到新的预处罚,此事项引起的索赔案已有法院二审判决

英飞拓(002528)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长药控股(300391)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此前股票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电科数字(600850)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聆达股份(300125)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二审判赔!农尚环境(300536)索赔案,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诉讼



五粮液(000858)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兴源环境(300266)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诉讼时效仅剩2个月!东方新能(原东方园林)(002310)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二审胜诉!浩丰科技(300419)股票索赔案已有二审终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最新消息!南新制药(688189)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联系我们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519861979(同微信)

座机:010-62000518

网址:www.zd-ls.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号院诺德中心2号楼801


图片


扫码关注了解


更多新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