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登律师提醒】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联系中登律师,中登律师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1年3月15日晚,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妮股份,证券代码:00223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安妮股份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督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智能时代、深圳鹏程画面、深圳鑫港源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 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据此,厦门监督局拟决定:1.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韩燕东、蒙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3.对张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4.对许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5.对李昌儒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厦门监督局拟决定:对韩燕东、蒙欣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果安妮股份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到时投资者索赔诉讼将会启动。中登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预先联系我们登记索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索赔条件】
安妮股份(002235)索赔条件:凡于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0年10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证监会处罚及法院认定为准)。
【中登律师提示】
中登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中登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联系中登律师,中登律师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
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中登律师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d-ls.com)查看。
投资者欲了解更多可索赔股票详见“索赔名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邮寄地址在下方。
4、后续诉讼事宜由中登律师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将秉承公益普法为目的,维护证券市场规范化为己任,垫资为广大投资者维权,凡是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都将垫资为您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索赔,未获赔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其目的在于向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中登律师提示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中登帮您维权。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做股民守护者!”您给我信任,我帮您索赔!
有意索赔的投资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与中登律师联系,中登律师将代理投资者追回投资损失;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519861979(同微信号)
固定电话:010-62000518
QQ:11322668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0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