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登 索赔不迷路——
东旭光电(000413)、 东旭蓝天(000040) 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最新消息 2025年3月28日,东旭光电(000413)/旭电A5(400254)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晚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东旭光电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东旭光电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2015年至2019年,东旭光电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虚增收入分别为18.14亿元、37.05亿元、43.06亿元、42.90亿元、26.45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39.02%、48.54%、24.84%、15.21%、15.09%;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8.63亿元、13.69亿元、13.15亿元、14.45亿元、6.35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52.94%、84.94%、57.66%、52.79%、49.65%。 2015年至2022年,东旭光电以原材料采购名义,向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发生金额分别为22.14亿元、24.67亿元、16.42亿元、64.84亿元、63.68亿元、6.81亿元、6.58亿元、0.30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5.20%、10.70%、5.12%、19.40%、20.21%、2.38%、2.54%、0.13%。 2024年7月5日,东旭光电在2023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中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资金的余额为95.95亿元。 上述行为,导致东旭光电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披露的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二、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诈发行 根据东旭光电申请,2017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1号)。2017年11月30日、12月29日,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资总额为75.65亿元。东旭光电本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告文件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符合发行条件,骗取发行核准,存在欺诈发行。 三、东旭光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30日,东旭光电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称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7月5日,东旭光电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河北监管局拟决定对东旭光电(000413)/旭电A5(400254)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东旭光电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拟被河北监管局合计罚款166417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依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旭光电(000413)/旭电A5(400254)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中登律师提醒受损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最新消息 2025年3月29日,东旭蓝天(000040)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晚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东旭蓝天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东旭蓝天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被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以预付资金形式占用资金,2018年至2020年发生金额分别为61.89亿元、19.34亿元、1.23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42.47%、14.30%、1.01%。2018年至2022年年末,东旭蓝天被东旭集团占用资金的余额分别为60.01亿元、76.86亿元、78.09亿元、77.96亿元、77.96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41.18%、56.85%、64.03%、67.31%、69.23%。上述情况,东旭蓝天均未在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东旭蓝天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30日,东旭蓝天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称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7月5日,东旭蓝天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监管局拟决定对东旭蓝天(000040)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东旭蓝天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拟被深圳监管局合计罚款362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依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旭蓝天(000040)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中登律师提醒受损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索赔区间 ♦于2016年2月5日至2024年7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7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旭光电(000413)/旭电A5(400254)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4年7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7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旭蓝天(00004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1.天沃科技(002564)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荣联科技(002642)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4.宜通世纪(300310)公告股票索赔案已有调解或者判决案例,后续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5.路通视信(30055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6.诉讼时效仅剩半年!力源科技(68856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7.恒宝股份(002104)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涉专网通信系列索赔案件汇总
8.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日海智能(002313)第一次处罚引起的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
10.奥联电子(30058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1.航天动力(600343)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4.一审胜诉!宁科生物(600165)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股票索赔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17.西陇科学(002584)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8.三盛教育(300282)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19.思创医惠(300078)行政处罚年报造假事项已有二审判决,仍在诉讼时效内可索赔
20.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东海A退(000613)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1.易事特(300376)股票索赔案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
23.金一文化(002721)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4.一审胜诉!保利联合(002037)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预先处罚,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25.华铁股份(000976)股票索赔案法已有法院一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诉讼
26.东方园林(002310)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7.太安堂(002433)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联系我们 扫码关注了解 更多新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