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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发布日期:2025-04-27 08:00:42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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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索赔信息详见此处合集   
行政处罚
已有判决的可索赔股票
中登律师判决书--股票索赔案件
精选股票索赔名单—索赔诉讼中
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监管措施等的股票

奥联电子(300585)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2月2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2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奥联电子(300585)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案件进展


2024年4月8日,奥联电子(300585)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奥联电子(300585)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奥联电子关于钙钛矿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2022年12月9日,奥联电子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钙钛矿投资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奥联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胥明军共同出资设立南京奥联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光能)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制备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2023年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67号),要求结合公司相关技术、资金、资质,胥明军的履历、背景、既往工作研究成果等,详细说明奥联光能从事相关业务的方式、方法及可行性等情况。


2023年2月13日,奥联电子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


二、奥联电子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一)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事实上,胥明军未在《关注函回复》中提到的12项项目中起到主导或者牵头研制作用。公告所称的“完成”仅指胥明军参与了该项目,且项目最终完成。公告所称的“指导”仅指胥明军曾对项目提出了建议,并未发挥关键核心技术或者重大工艺的指导作用。


2023年2月21日,华能清能院发布了《关于针对奥联电子发布失实公告的澄清声明》(以下简称《澄清声明》),声明不存在“指导华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效率验收达标,最高认证效率达到16.8%”等相关事实。


(二)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胥明军的专业背景为军事指导自动化。在2020年5月入职杭州众能之前,胥明军从未接触过钙钛矿项目。胥明军在杭州众能、浙江众能光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众能不是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以运营管理为主。


奥联电子的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过往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夸大了胥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具有较大的误导性。


2022年12月12日即《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披露后首个交易日,奥联电子的股价上涨20.01%,同期创业板指下跌0.79%,偏离值达到20.80个百分点;同期万得钙钛矿电池指数涨幅下跌1.38%,偏离值达到21.39个百分点。


2023年2月21日和2月22日即华能清能院发出《澄清声明》当日及次一个交易日,奥联电子股价累计下跌29.92%;同期创业板指累计下跌1.16%,偏离值达到28.76个百分点;同期万得钙钛矿电池指数涨幅累计下跌2.19%,偏离值达到27.73个百分点。


中国证监会认为,奥联电子误导性陈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公开消息,部分投资者诉奥联电子(300585)索赔案,近日收到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出的损失核算报告,后续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中登律师提醒受损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2月2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2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奥联电子(300585)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航天动力、力源科技、思创医惠、安妮股份、模塑科技、摩登大道、宜通世纪、格力地产、罗普特、海越能源、路通视信、奥联电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
1.天沃科技(002564)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荣联科技(002642)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3.安妮股份(002235)索赔股民一审胜诉,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

4.宜通世纪(300310)公告股票索赔案已有调解或者判决案例,后续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5.路通视信(30055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6.诉讼时效仅剩半年!力源科技(68856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7.恒宝股份(002104)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涉专网通信系列索赔案件汇总


8.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日海智能(002313)第一次处罚引起的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

9.威孚高科(000581)收到证监会警示函,投资者索赔诉讼进行中

10.奥联电子(30058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1.航天动力(600343)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2.海越能源(600387)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其中部分案件已有二审判决,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13.鸿博股份(002229)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投资者可据此提起索赔诉讼

14.一审胜诉!宁科生物(600165)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股票索赔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15.卓锦股份(688701)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调解案例,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16.模塑科技(000700)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

17.西陇科学(002584)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8.三盛教育(300282)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19.思创医惠(300078)行政处罚年报造假事项已有二审判决,仍在诉讼时效内可索赔


20.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东海A退(000613)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1.易事特(300376)股票索赔案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


22.鼎龙文化(002502)收到证监会预先处罚,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23.金一文化(002721)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4.一审胜诉!保利联合(002037)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预先处罚,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25.华铁股份(000976)股票索赔案法已有法院一审判决,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诉讼


26.东方园林(002310)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7.太安堂(002433)已收到法院损失核算报告,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28.兴源环境(300266)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29.扬子新材(002652)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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