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专栏

贵人鸟(603555)/贵人鸟3(400208)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发布日期:2024-11-05 08:00:08 1138

——关注中登  索赔不迷路——


 

更多索赔信息详见此处合集   
行政处罚
已有判决的可索赔股票
中登律师判决书--股票索赔案件
精选股票索赔名单—索赔诉讼中
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监管措施等的股票

贵人鸟(603555)/贵人鸟3(400208)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2021年8月11日至2024年1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1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贵人鸟(603555)/贵人鸟3(400208)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4年11月1日,贵人鸟3(400208)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2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贵人鸟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贵人鸟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等公司为ST贵人的关联法人

李志华于2021年7月开始担任ST贵人董事,2022年7月成为ST贵人实际控制人,2022年8月担任ST贵人董事长。案涉期间,李志华同时是荣鼎粮食、玉弘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等4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荣鼎粮食、玉弘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是ST贵人的关联法人。


二、ST贵人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ST贵人全资子公司米程莱、金鹤农业玉弘粮食、荣鼎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4家关联公司采购粮食产品,共发生关联交易879,831,895.96元,公司迟至2024年1月20日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披露。其中,2021年8月11日,米程莱与玉弘粮食签订《粮食购销合同》,首次发生关联交易。截至2022年1月,ST贵人与玉弘粮食连续12个月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56,738,267.68元,占ST贵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1.17%;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公司与上述4家关联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最低为286,492,760.59元,最高为805,909,052.28元,占ST贵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最低为15.69%,最高达44.15%。


三、ST贵人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年1月至6月,米程莱、金鹤农业与玉弘粮食、荣鼎粮食、诚运粮屹等3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450,189,775.39元,占公司2022年上半年净资产的24.96%。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米程莱、金鹤农业与玉弘粮食、荣鼎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等4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34,901,731.59元,占公司2022年净资产的43.16%。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ST贵人应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但ST贵人未披露导致ST贵人2022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贵人鸟(603555)/贵人鸟3(400208)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贵人鸟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福建监管局合计罚款2230万元。

    

  案件进展


此前,贵人鸟(603555)于2023年9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1号),福建监管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总经理林思萍、财务总监周文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经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人或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476.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5,844.30万元。4月27日,ST贵人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941.3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936.83万元。


ST贵人1月1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ST贵人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总经理林思萍、财务总监周文凤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依据行政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人鸟(603555)/贵人鸟3(400208)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贵人鸟虽已退市,但是不影响索赔。中登律师提醒受损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1年8月11日至2024年1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1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贵人鸟(603555)/贵人鸟3(400208)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金正大、新研股份、昊华能源、超讯通信、安妮股份、每日互动、摩登大道、宜通世纪、格力地产、罗普特、亿阳信通、海越能源、广州浪奇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


1.中登律师提示部分诉讼时效即将到期股票名单(截止至20240927)


2.天沃科技(002564)、凯伦股份(300715)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索赔诉讼进行中


3.安妮股份(002235)索赔股民一审胜诉,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

4.宜通世纪(300310)公告股票索赔案已有调解或者判决案例,后续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5.路通视信(300555)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6.诉讼时效仅剩1个多月!鹏欣资源(600490)及高管二审被判决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已支付赔偿款


7.恒宝股份(002104)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涉专网通信系列索赔案件汇总


8.诉讼时效仅剩一个半月!北特科技(603009)股票索赔案核损报告已出,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诉讼


9.威孚高科(000581)收到证监会警示函,投资者索赔诉讼进行中

10.诉讼时效仅剩2个月!亿阳信通(600289)公告股票索赔案已有和解案例,受损股民可继续参与诉讼


11.上实发展(600748)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2.诉讼时效仅剩3个多月!金正大(002470)股票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公司已支付部分投资者赔偿款

13.诉讼时效仅剩2个半月!摩登大道(002656)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4.一审胜诉!宁科生物(600165)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股票索赔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15.诉讼时效仅剩3个多月!蓝盾股份(300297)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索赔诉讼进行中

16.诉讼时效仅剩2个多月!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000523)股票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索赔诉讼进行中

17.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昊华能源(601101)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8.三盛教育(300282)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19.思创医惠(300078)行政处罚年报造假事项已有二审判决,仍在诉讼时效内可索赔


20.二审维持原判!东海A退(000613)/东海A5(400140)索赔案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


21.广电网络(600831)、易事特(300376)因财务造假收到证监会预先处罚,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22.诉讼时效仅剩3个月!超讯通信(603322)股票索赔案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挽损

23.诉讼时效仅剩3个多月!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投资比例兜底清偿!东方海洋(002086)第二次处罚索赔案投资者终审胜诉


24.鸿博股份(002229)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投资者可据此提起索赔诉讼

25.诉讼时效仅剩不到2个月!华虹计通(300330)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终审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

26.鼎龙文化(002502)收到证监会预先处罚,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27.诉讼时效仅剩3个多月!天夏智慧(000662)股票索赔案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索赔继续进行中


28.诉讼时效仅剩半个多月!新研股份(300159)索赔案已有终审判决,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


29.卓锦股份(688701)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调解案例,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30.海越能源(600387)两次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其中部分案件已有一审判决,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31.模塑科技(000700)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

32.西陇科学(002584)股票索赔案法院已核算损失,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图片



 

  联系我们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519861979(同微信)

座机:010-62000518

网址:www.zd-l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
    北环中心A座1010室


图片



扫码关注了解


更多新鲜资讯